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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
还好秦修文继承了原身的笔迹,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毛笔字,但是自己关在书房苦练了几日后,有原身留下来的肢体习惯,居然写出来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。

秦修文谨慎,那些练习的笔墨都被他暗地里烧掉了,不敢留出丝毫破绽被人抓到。

秦修文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练习过毛笔字,他从小是个孤儿,能够吃饱饭念上书已经不错了,那时候毛笔字这种的都是要上校外兴趣班的,他吃饱穿暖尚且困难,哪里有钱去报班?

不过秦修文是个非常刻苦之人,硬笔字写的很好,工整有力,虽然没有名师指点,但是写出来的字就像打印机打出来的一般,一个个一般大小,所有看过秦修文上学时期试卷的老师,没有一个不夸的。

原身则是为了考取科举,必须写好一手毛笔字,同样是孤儿出身,同样家贫,也同样毅力惊人,靠着临帖,一手馆阁体写的笔风劲道,字字如刻,后来中了进士后也没荒废,又研习颜体,虽然尚且比不上大家,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。

其实很多时候,秦修文觉得自己和这个时代的原身许多思想习惯、行为方式上很一致,就连长相也一般无二,他自己忍不住想,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间的自己,而原身则是穿越到了现代自己的身体里?

无人可以给他答案,多想无意,秦修文铺开宣纸,季方和狗腿地帮他在旁边磨墨。

只见秦修文挥毫而作,写下了一句诗:

莫愁前路无知己,

天下谁人不识君。(注1)

笔力强劲雄厚,结构方正茂盛,墨迹未干,却让人有一种马上裱好,珍藏起来的冲动。

季方和不是没有见过秦修文的字,反而他是非常熟悉这字的,但是看过这幅作品后,又觉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层楼。

不是说字体又变得多么美观了,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谨晦涩,多了一分通达和自信之感。

再定睛去看这十四个字,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。

“好字,好句!”

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见到这两句话,定然是认为自家大人谄媚于他,想要做其知己,抬高于他,觉得“无人不识君”。

如今葛大人风头正盛,拿到这幅字,不说表面上如何,心里肯定是有些得意的。

待到葛大人被调离中枢,贬谪地方,再去看这幅字,想必届时会另有一番滋味。

毕竟那后面两句,可就是:六翮飘飖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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